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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結婚年齡規定 有哪些條件

欄目: 生活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3.08W

結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現在很多的家長在孩子未成年的時候就開始忙着給他們找對象,特別是那種十七八歲的,很多孩子不想讀書或者是條件不允許,所以很早就出去打工,這種是不符合中國的婚齡的。一起看看中國的婚齡大全

中國結婚年齡規定 有哪些條件

一、中國婚姻法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我國台灣“民法典”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中國香港法定結婚年齡是16週歲。

  二、結婚的條件
  1、婚姻法
  第五條結婚必須配偶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登記條例
  第六條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三、婚姻登記程序
  (一)申請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户籍證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二)登記條件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説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3、註冊登記
  結婚最重要的是註冊登記,具體程序如下:
  首先,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持相關證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黑墨水鋼筆填寫填寫《結婚登記申請表》,並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其次,婚姻登記機關接到申請後,逐項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條件。譬如,雙方有沒有達到法定婚齡啦,是否重婚啦等等。

  最後,經過審查後,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准予登記。你們需同時到場,就可以領到一張大紅的結婚證書了。

  結婚登記,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結婚儀式是無法代替的。同時還得提醒你的是,登記前必須到正規醫院進行一次婚前體檢,接受醫生的婚前指導。這是邁向優生的第一步,也是給自己一次全面系統的健康檢查,有益無害。

  結婚登記程序:
  結婚登記地點: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寸彩照3張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婚前體檢
  1、持上述證明,有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婚前體檢介紹信。

  2、攜介紹信,到所在區、縣的婦幼保健醫院進行體檢。

  3、經體檢證明符合條件的,持體檢合格證明回民政局登記註冊。

  (四)領取結婚證書
  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申請後將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審查,在被准予登記後,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場,然後就可以憑藉有效證件(雙方身份證、户口本複印件,體檢單),領取到紅色的結婚證書了。

  登記條件:結婚除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據本條規定,結婚登記是結婚的必經程序。

  大陸的結婚年齡是男生不低於22歲,女不低於20歲,而香港和台灣要求的年齡要小很多,16歲就可以了。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才可以拿到結婚,受到法律的保護。

  小結:現在越來越多的小孩子很早出去打工,父母就想給他們早點找好對象,省的以後着急,但是沒有到法定婚齡是不能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