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看病後,在試圖報銷的情況下,如果看病的發票丟了該怎麼辦?我們還能進行報銷嗎?下面就為大家提供幾個小建議。
(01)在發票確認丟失的情況下可以重新找醫院出具證明,加蓋財務印章,醫院出具的證明可以相當於發票的作用,依舊可以報銷。
(02)發票的底單可以複印,醫院本部在收費時有留存的一聯,我們可以與醫院進行協商,借底單複印。
(03)醫院有義務給病人調取檔案,重新補發票,獲得相關報銷。所以在發票丟失的情況下應當找醫院重新開具發票。
(04)如果醫院無正當理由,拒不開具發票,可以找律師進行訴訟,由法院進行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