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號(雙書名號:《》,單書名號:〈〉),用於標明書名、篇名、報刊名、文件名、戲曲名、歌曲名、圖畫名等的符號。
現在我們將和大家一起來學習書名號的基本用法,通過舉例説明,希望同學們能夠快速地掌握這種標點符號的用法。
(01)第一種情況,書名、篇名、報紙名,用書名號標示。
(02)第二種情況,法律、規章、規定、合同等文書的標題,用書名號標明。
(03)第三種情況,文化產品(電影、戲劇、繪畫、歌曲、舞蹈、攝影、郵票等)的題目,用書名號標示。
(04)第四種情況,報紙、雜誌、電台、電視台的欄目與板塊名稱,用書名號標示。
a.書名號裏還要用書名號時外雙內單。如《讀〈石鐘山記〉有感》。
b.寫文章時,題目不加書名號
c.書名與該書中的篇名連用時,中間用間隔號。《苟子▪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