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就是雙方在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辦理離婚手續的過程,那麼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呢?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01)擬定離婚協議草稿,協議中包含夫妻雙方關於財產權、孩子撫養權達成的共識。
(02)雙方在自願的情況下,簽署離婚協議。
(03)帶上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
(04)接受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夫妻雙方應該如實回答問題。
(05)當場登記離婚,宣讀離婚協議,領到離婚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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