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户,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户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個體工商户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户。”
需要提交材料:
①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②房產證複印件;
③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④《物權法》第77條規定經營場所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關係業主同意的證明;
⑤申請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等。
辦理程序:
①受理人員受理;
②地段管理人員核查;
③所長批准;
④受理人員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經營範圍有煙草、藥品、特種行業、娛樂行業、危險品等,先名稱核准,再辦許可證,然後提交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辦理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