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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查擺剖析材料

欄目: 職場就業 / 發佈於: / 人氣:3.27W

2014年3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安徽代表團參加審議時,關於推進作風建設的講話中,提到“既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又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的重要論述,稱為“三嚴三實”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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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01)黨組班子“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中央和省委、**市委“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統一安排,**法院黨組班子在深入學習思考,開展專題研討,廣泛徵求意見,深入談心交流的基礎上,深刻查擺踐行“三嚴三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研究提出整改的思路和措施,形成了如下對照檢查材料。

(02)遵紀守規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法院黨組始終堅持把嚴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擺在首位,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1、政治紀律觀念還不夠強。存在重業務輕思想、偏工作淡政治的傾向,對政治紀律的認識不夠深刻,認為只要“不出事”、“不出格”就是政治過硬、思想過關。對一些有損黨的形象和違背事實真相的言論聽之任之,對一些社會雜音、消極言論沒有及時制止和糾正,政治敏鋭度不高,政治責任擔當感還有待提高。  2、執行民主集中制有時不夠到位。民主不夠和集中不夠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比如科技法庭建設問題,至今未解決,只決策、沒落實。同時,對一些方向明確、非常緊迫,需要特事特辦的事項,又過於強調程序到位,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太多,決策過程太長,不能當機立斷,導致工作被動。如“庭審實時錄音錄像”項目,從去年7月份就提上議程,但現在過去了大半年,仍沒有實行。  3、保持政令暢通不夠迅速有力。有貫徹上級要求不嚴,執行標準不到位的情況  嚴格遵守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相關規定,無配備祕書情況,工資關係緊跟人事關係轉到我市,沒有在社會兼職、領取薪水情況。

(03)不嚴不實問題和具體表現  對照中央提出的“三個着力解決”、市委提出的“七個方面”突出問題,堅持以焦裕祿、谷文昌、楊善洲等先進典型為榜樣,以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等案件,以及xxx幾起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為反面教材,反思班子建設情況,發現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如下具體表現。  (一)修身不嚴方面。一是理想信念不夠堅定。理想信念方面,班子成員有的存在不思進取、得過且過、及時行樂的思想,穿戴講究名牌,抽高檔煙、喝高檔酒,艱苦樸素的思想有所淡化。工作激情消退,幹勁不足。講待遇、講條件的居多,缺少以身作則、帶頭辦案、帶頭調研、帶頭創新的精神,靜不下心氣、沉不下身子、幹不出成績。二是黨性修養有所弱化。班子成員的本位主義和部門利益思想仍然存在,沒有樹立良好的“一盤棋”觀念,有時工作互相推諉,認為只要不是自己分管部門的事,就可以“高高掛起”,導致落實黨的方針政策不及時,工作效率低下。三是開拓創新不夠。還不能充分適應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分管工作缺乏特色和亮點。對調查研究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方式方法創新程度不高、對個案問題指導不到位,不能及時推廣和總結審判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領導班子成員中存在重部門工作、輕全局工作,重部門利益、輕全局利益的傾向,對全院的中心活動推動不夠有力;  (二)用權不嚴方面。一是履責用權不到位。審判執行權力制約機制還不完善,“執行難”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涉訴信訪問題依然突出、基礎設施不夠完善,司法能力、司法作風、司法效果上羣眾還有不滿意的地方,如個別法官大局意識不強,機械執法,就案辦案,社會效果欠佳;少數案件的審判質量與效率不高,發改率、息訴率居高不下,羣眾不滿意的案件依然存在;判前釋法、判後答疑工作不到位,案件的服判息訴率沒有降到最低;涉訴信訪預警、排查、通報和處理機制不健全,矛盾糾紛不能從源頭上得到解決;個別法官素質不高,對待當事人生、冷、橫、硬,紀律不嚴,執法不廉,作風粗暴,影響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等等。  二是為民用權的力度還不夠。如我市開展的大走訪活動,雖然收集了許多羣眾反映的各類問題,但是能夠直接解決或者協助幫忙解決的很少。還有司法宣傳方面,圍繞法院實際和職能,主動面向社會的法制宣傳力度不夠,往往是藉助電視媒體、微博、微信等公共平台發佈法院動態,但是一般年紀偏大、地方較偏遠的羣眾往往接觸新媒體較少,法官下到各個鄉鎮進行面對面法律宣傳的次數不多,影響不夠大。同時羣眾反映打官司仍然存在立案難、申訴難、執行難等問題。個別工作人員導訴不當、解釋不明,對待立案羣眾缺乏耐心、態度不夠好。裁判處理結果不公正,裁判文書存在歧義,案件執行時被執行人逃避執行、執行人員消極執行等,都極易引起羣眾的不滿。三是剛直用權還不夠“硬”。有的同志為追求表面數據而忽視了案件審判質量,漠視當事人請求,無視規章紀律;對下審判監督指導作風不夠實、措施不得力,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夠強,還存在就案辦案、機械辦案、“案結事不了”的現象。工作安排方面有苦樂不均的現象,績效考核不夠到位。  (三)律已不嚴方面。一是執行上級作風規定不夠嚴。上級領導來我院視察調研,還存在着事先踩點、臨時裝修、超標接待的現象,老的接待思想仍然存在,認為領導來了就要以最好的東西接待好,服務好,不能失了臉面。還比如下基層調研、辦案要求去到當事人家中,往往推辭不了或者是到飯點了認為吃點家常便飯沒有事,便會在羣眾家中或者小餐館內吃飯,或許也給基層老百姓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二是“官本位”的思想有所抬頭,貪圖安逸的思想有所滋長,艱苦奮鬥精神有所減弱。個別同志工作不求深入,浮在面上,作決策、抓工作存在憑經驗、想當然的現象;有的同志自認為工作時間長、情況瞭解透,很少坐下來與一線人員、普通羣眾溝通交流。有的同志工作安於現狀,樂於打牌玩樂,沒有形成高尚的生活情操,工作拈輕怕重,有散漫現象。

最新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查擺剖析材料 第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