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增值税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從2017年7月1日起,企業有購買行為索取增值税普通發票時,須提供公司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不得承認為税收憑證。税號較長不方便記憶,於是國家税務局推出微信版的小助手,一起來看看吧~
(01)打開微信APP,點擊右上角的+號,點擊”添加朋友“;
(02)接着點擊”公眾號“一欄,輸入”國家税務總局“,查找微信公眾號並關注;
(03)點擊”税務發票助手“小程序;
(04)彈出”温馨提示“,點擊”確定“;
(05)點擊”添加發票抬頭信息“,編輯,注意企業名稱和税號兩個為必填項,地址、電話、開户行及賬號為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時的必填項,開具普通發票則不用,編輯成功後點擊”保存“;
(06)即刻生成發票抬頭二維碼,前面填寫的開票信息便保存成功了,等到需要開具發票時,只要打開小程序讓銷售方掃一掃下方的二維碼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