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户籍的勞動者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需是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人員。
(01)首先勞動者向户口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提出申請。
(02)社區(村居委會)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初審,收集學歷,職業技能,轉業技術和手機號必錄信息,入户調查、公示7日無異議後,彙總上報街道勞動保障站。
(03)街道勞動保障站複審,登錄公共服務系統,將資料彙總上報縣市區人社局。
(04)接着縣市區人社局審核,制證,轉載信息。
(05)等待通知。勞動者到申請地領取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