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爲二十七級。公務員領導職務級別劃分是國家級正職(一級);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等。
公務員,全稱爲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爲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在中國,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爲二十七級。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
1、國家級正職:一級
2、國家級副職:二級至四級
3、省部級正職:四級至八級
4、省部級副職:六級至十級
5、廳局級正職:八級至十三級
6、廳局級副職:十級至十五級
7、縣處級正職:十二級至十八級
8、縣處級副職:十四級至二十級
9、鄉科級正職:十六級至二十二級
10、鄉科級副職: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11、股所級正職:十八級至二十六級
12、股所級副職: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
1、巡視員:八級至十三級;(相當於正廳局級)
2、副巡視員:十級至十五級;
3、調研員:十二級至十八級;(相當於正縣處級)
4、副調研員:十四級至二十級;
5、主任科員:十六級至二十二級;(相當於正鄉科級)
6、副主任科員: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7、科員:十八級至二十六級;(相當於正村股級)
8、辦事員: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注:股級(股所級)並非公務員正式行政級別。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務,分爲十一個層次。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爲:一級總監、二級總監、一級進階主管、二級進階主管、三級進階主管、四級進階主管、一級主管、二級主管、三級主管、四級主管、專業技術員。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分爲十一個層次。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爲:督辦、一級進階主辦、二級進階主辦、三級進階主辦、四級進階主辦、一級主辦、二級主辦、三級主辦、四級主辦、一級行政執法員、二級行政執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