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條例》第六條一款規定,“納税人購買自用的應税車輛的計税價格,為納税人購買應税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01)汽車購置税計算公式:1.6升以上車型:車輛購置税=發票價÷1.17×10%1.6升及以下車型:車輛購置税=發票價÷1.17×10%÷2
(02)例:李某購買一台國產私家車150.000萬元,手續費10.000元,包裝費6.000元,應繳納車輛購置税14.188.03元。計算過程為: A.車輛購置税計税價格=(150.000+10.000+6.000)÷(1+17%)=141.880.34(元) B.車輛購置税應納税額=141.880.34×10%=14.188.03(元)
1.17是因為發票價都含17%的增值税,需要先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