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車牌過戶可以保留原車牌,但是有一定的條件。原車牌保留的條件:車輛使用滿一年可保留原車牌,且保留時間可達1年;車輛轉移、註銷、遷出可保留原車牌;購買二手車和新車均可申請保留;處理完原車的交通違章記錄。
車輛過戶就是把車輛所屬人的名稱變更。根據規定,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如果滿足汽車牌照保留條件,就可以在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時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原車牌保留的條件:
1、車輛使用滿一年可保留原車牌,且保留時間可達1年;
2、車輛轉移、註銷、遷出可保留原車牌;
3、購買二手車和新車均可申請保留;
4、處理完原車的交通違章記錄。
如果不喜歡自己的原車牌,那麼則需要重新去競拍或搖號新的車牌
如何辦理:
1、先到車管所把原車輛辦理過戶、註銷或遷出;
2、過戶的同時要求保留車牌,並上繳你的舊車牌;
3、新車到手後,預約至車管所辦理上牌業務時提出繼續使用原號牌的申請即可;
注:保留車輛原號的時間(1年)是從車輛辦結轉移或註銷登記的時間開始起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124號第53條規定,確定機動車號牌號碼採用計算機自動選取和由機動車所有人按照機動車號牌標準規定自行編排的方式,也就是說市民只有在車管所通過這兩種方式纔可以拿到車牌,車牌是不能進行轉讓和售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