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是婚姻關係結束的證明,但是以後的生育購房等等還需要出示離婚證,如果丟失會影響辦理,所以,補辦離婚證的方法也很需要指南的幫助。本篇指南僅適用於北京地區,其他地區可做參考。
辦理條件
在北京登記結婚,或一方當事人是北京户口;
雙方已辦理離婚登記;
在中國內地辦理(含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的離婚登記;
雙方沒有復婚;
離婚證遺失、損毀或不一致。
辦理材料
户口簿
身份證
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
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離婚登記記錄證明(即查檔證明);
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辦理流程
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2、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3、查證離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補發
1、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2、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並當場向當事人説明理由。
辦理地點和時間
辦理地點:北京市任一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時間:北京市各區民政局官網查詢辦理時間
辦理費用與時限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