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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辦理結婚證?

欄目: 生活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6.75K

結婚雙方中有一方的當事人是北京户口或有一方當事人為在北京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國人,並且雙方符合結婚條件的,可以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結婚登記處進行結婚登記。本篇指南適用於北京地區,其他地區可作參考。

北京如何辦理結婚證?

辦理條件

結婚雙方中有一方的當事人是北京户口或有一方當事人為在北京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國人。

男方應滿22週歲、女方應滿20週歲,且男女雙方是自願結婚。

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並且沒有患醫學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男女雙方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

辦理材料

雙方需要提交近期的三張二寸(高3.5cm×寬5.3cm)免冠紅底或白底或藍底合影證件照,照片不可合成,不可用生活照或藝術照等代替。

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為北京市的內地居民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户口簿》。
(2)若當事人離過婚需攜帶有效離婚證明,若婚姻狀況為喪偶需提交喪偶證明。
(3)若是現役軍人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當事人一方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為北京市的港澳台居民
(1)準備當事人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經過司法部香港委託、澳門公證署或者台灣地方法院公證人公證(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3)當事人的居住證明或工作生活證件證明(一方為京籍時不需要提供)。

當事人一方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為北京市的華僑
(1)當事人的有效護照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3)上述材料有外文的,需要提交翻譯機構所翻譯的全文相同格式的譯文,所有信息必須全部包含,加蓋翻譯機構印章。
(4)當事人的居住證明或工作生活證件證明(一方為京籍時不需要提供)。

當事人一方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為北京市的外國人
(1)當事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3)上述材料有外文的,需要提交翻譯機構所翻譯的全文相同格式的譯文,所有信息必須全部包含,加蓋翻譯機構印章。
(4)當事人的居住證明(居留許可及臨時居住證明)或工作生活(就業證、工作證、學生證等)證件證明(一方為京籍時不需要提供)。

辦理流程 

現場辦理
(1)登記雙方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婚姻登記處進行婚姻登記。

(2)雙方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後,有婚姻登記員監督、簽字。

(3)交驗相關材料,詢問雙方相關情況。如果符合條件的,當場登記完畢,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原因不予登記。

網上預約
如果不喜歡現場等候排隊的話,可以登入“北京市婚姻登記在線服務平台”,網址為“”進行網上預約,可預約15日內的工作日,最晚截止到前一天下午15:00。預約後,當事人可根據預約日期、時間段到登記處進行登記辦理 。如當事人沒有按約到場,預約失效,再次預約需取消原預約記錄。

北京如何辦理結婚證? 第2張

辦理地點

北京市任意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時間

婚姻登記處:週一至週六的上班時間,如遇調休,按照規定執行。

網上預約:參見網上平台的可預約時間。

辦理費用及時限

費用:工本費免徵。

時限:符合條件,當場即可領取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