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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税所得額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欄目: 生活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7.81K

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的確定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應納税所得額是指按照税法規定確定納税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税收入減除在該納税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餘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税税額的計税依據。

應納税所得額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應納税所得額是指按照税法規定確定納税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税收入減除在該納税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餘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税税額的計税依據。《企業所得税法》規定的應納税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企業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應納税所得額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第2張

企業所得税的計税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税所得額,是指納税人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應納税所得額的正確計算,同成本、費用核算關係密切,直接影響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税收負擔。納税人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按照税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納税所得額與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會計所得額(會計利潤)往往不一致。當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有關税收法規不一致時,應當依照國家税收法規的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税 。

應納税所得額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第3張

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1、直接法

企業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應納税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

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税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後,即為應納税所得額。

應納税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税調整項目金額

税收調整項目金額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税收規定不一致的應予以調整的金額;二是企業按税法規定準予扣除的税收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