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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財產怎麼處理?離婚糾紛請律師多少錢?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6.37K

婚姻問題已逐漸成為大眾的熱點,每一個離婚案件影響的不僅僅是夫妻兩個人,可能還有孩子和雙方父母。離婚已經開始成為幾個家庭之間的問題,且隨着財產種類和數量的增長,離婚訴訟變得越來越複雜。那麼離婚糾紛財產怎麼處理?離婚糾紛的舉證期限是多久?離婚糾紛請律師多少錢?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王虹入律師解析。

離婚糾紛財產怎麼處理?離婚糾紛請律師多少錢?

一、離婚糾紛財產怎麼處理

由於離婚時財產分割已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對於離婚後財產糾紛的已經有了保護的措施。如果一方在發現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沒有必要再保護你的財產離婚。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王虹入律師補充:

二、離婚糾紛的舉證期限是多久

1、離婚一審普通程序中的舉證期限。在離婚一審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但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指定的舉證期限可以少於三十日。前述規定的舉證期限屆滿後,針對某一特定事實或特定證據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酌情指定當事人提供證據或反證的期限,該期限不受“不得少於三十日”的限制。

2、離婚二審中提出新證據的舉證期限。離婚二審中,當事人申請提供新的證據的,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不受“不得少於三十日”的限制。

3、離婚訴訟發回重審案件的舉證期限。因違反法定程序被髮回重審的,法院在徵求當事人的意見後,可以不再指定舉證期限或酌情指定舉證期限;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的,法院可以要求當事人協商確定舉證期限,或者酌情指定舉證期限。上述舉證期限不受“不得少於三十日”的限制。

離婚糾紛財產怎麼處理?離婚糾紛請律師多少錢? 第2張

王虹入律師補充:

三、離婚糾紛請律師多少錢

目前,各地律師接手離婚案件收費不一。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律師收費起價一般500元到1000元;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師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個離婚案件;有的律師起價卻能達到一萬。根據案件爭議標的額的不同,律師收費也有差異。目前,北京律師打婚姻官司收費的中等價位一般在5000元左右,因此,如果律師收費在這個範圍之內,筆者認為都應當算是非常正常的。至於請哪個律師代理,要看該律師的背景、工作、業務水平了,這需要由當事人與律師接觸後自己感覺,再借以其他信息自己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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