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一般來説,交通事故發生人傷,在主張人身損害賠付的時候,就要到司法鑑定所做傷殘鑑定。
一般來説,大大小小的鑑定機構有很多,鑑定機構是自己可以自由選擇的。費用都是在500元左右。
一般來説,受害者做了傷殘鑑定以後,如果保險公司不服鑑定結果,可以再重新做一次,因為,傷殘鑑定根據受傷程度的不同,級別不同,賠付的金額也不相同。
如果通過法院起訴處理的話,保險公司不服原告的傷殘鑑定報告,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做一次,鑑定機構由法院隨機選取,如果原告想要保險公司沒有提異議的機會,那麼,在自己做鑑定的時候,就選取權威的機構,比如華西司法鑑定所等權威性很高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