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收付款雙方不方便使用現金或ATM轉賬時,可以使用轉賬支票用於轉賬
(01)出票日期(大寫): 數字必須大寫,大寫數字寫法: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
(02)收款人: 轉帳支票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帳支票背面本單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帳支票後,在支票背面被背書欄內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帳單後連同該支票交給收款單位的開户銀行委託銀行收款。
(03)付款行名稱、出票人帳號: 即為本單位開户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
(04)人民幣(大寫): 數字大寫寫法: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億、萬、仟、佰、拾。
(05)人民幣小寫: 最高金額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頭打掉,數字填寫要求完整清楚。
(06)用途: 轉帳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填寫如“貨款”、“代理費”等等。
(07)蓋章: 支票正面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為紅色,印章必須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一張重新填寫重新蓋章。轉帳支票背面本單位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