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资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01)(1)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02)(2)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
(03)(3)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04)(4)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