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湯圓嚐到臭豆腐味 南寧市民獲廠家賠償137元 2011年04月12日 22:08 來源:廣西新聞網 字號:大 中 小圖為黃先生所購買的湯圓和購物小票。廣西新聞網記者 伍永志 攝
最好保護好物證,必要時可以取樣放冰箱保存;
需要寫一份書面的經過(材料);
初步設置索賠金額(金額應該是充分合理、合法的要求);
給對方提供答覆時限(一般3-5天),先禮後兵;
《消費法》規定1賠2,《食品安全法》規定1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