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健康小知識 母嬰教育 起名 運動知識 職場理財 情感生活 綠色生活 遊戲數碼 美容 特色美食 愛好

失業險怎麼領

欄目: 投資理財 / 發佈於: / 人氣:1.99W

凡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依法參加了失業保險並足額繳費的,其職工失業後,可以申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的程序如下。

失業險怎麼領

操作方法

(01)一、用人單位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區(縣)失業經辦機構備案,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同時審核享受資格。

(02)二、失業人員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凡要求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持《就•失業證》、退工登記表、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申領表》,經審核後,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業保險窗口領取發放銀行存摺。

(03)三、失業人員本人應於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規定期限內未能辦理有關手續的,失業保險金不予發放。失業人員有下列情況的,可以委託其家庭其他成員持相關證明代辦理有關手續:1.失業人員患病住院期間(憑醫院開具的住院證);2.失業人員患嚴重病症行動不便(憑醫院診斷證明);3.失業人員患精神病院外冶療期間(憑醫院診斷證明);4.女性失業人員生育後三個月內(憑嬰兒出生證)。

(04)四、失業保險金每6個月為一個申領期,在申領期內失業人員應接受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積極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指導,主動接受推薦就業。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推薦就業的,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特別提示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Tags:失業